通遼市公安局關于全面推進取消城鎮落戶限制七項舉措的公告
發布時間:2024/6/18 16:23:07     
四是滿足城鎮內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的,可持居住證或居住六個月證明材料申請落戶城鎮,不受合法穩定住所、合法穩定就業、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等其他條件的限制;
五是符合人才落戶城鎮的,可憑大中專以上畢業證、職業技術資格證申請落戶城鎮,不受合法穩定住所、合法穩定就業、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等其他條件的限制;才落戶城鎮的,可憑大中專以上畢業證、職業技術資格證申請落戶城鎮,不受合法穩定住所、合法穩定就業、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等其他條件的限制;